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擅自将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,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及国家财经管理制度,法律依据为《刑法》第384条。其对象包括货币资金、特定救灾救济款物等广义公款,主体限定于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。客观要件分为三种情形: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(立案标准3万元以上)、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(5万元以上)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。该罪司法认定需结合挪用金额、时间及用...
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擅自将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,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及国家财经管理制度,法律依据为《刑法》第384条。其对象包括货币资金、特定救灾救济款物等广义公款,主体限定于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。客观要件分为三种情形: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(立案标准3万元以上)、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(5万元以上)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。该罪司法认定需结合挪用金额、时间及用...